许仙凤律师
133-5504-5836
山东芳名律师事务所
13713*********044
1042826634@qq.com
临沂市河东区北京路华业大厦A座5楼
微信扫一扫 关注我
离婚拆迁的房屋怎么办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02-08 浏览量:0
(1)如果被拆迁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拆迁房屋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被拆迁房屋是由夫妻共同支付房款并婚后取得房产证,那么拆迁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如果被拆迁房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是其婚前租赁房屋,婚后被拆迁,也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平均分割。
(2)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因此,被拆迁房屋是私有住房的,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属于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
(3)如果房款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或者是以按揭贷款方式结清后,以月供的方式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是否改变了我们认为不能改变拆迁安置房为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一方个人财产的性质。但是对于该部分出资离婚时房屋所有权人应当给予另-方适当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