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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的变更有哪些情况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1-02-24 浏览量:0

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子女的抚养费是给付到子女成年,即年满18周岁之后,父母不用再给付抚养费。但是,在实践中,很多在十八周岁后仍然在读书上学,自己并没有独立生活,或者子女本身劳动能力不足以维持生活,或者确实无独立生活的能力及条件的,在这种情况下,若父母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该负担子女的抚养费。 


当夫妻双方在婚后出现了感情问题后,双方的也是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来申请办理离婚手续的,那么在离婚时也是需要将子女的抚养权和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如果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也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用,抚养费用也会通过双方来协商决定,必要时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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