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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1-01-08 浏览量:0

男女双方拟定离婚协议书的,离婚协议书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侵害一方利益,双方自愿签订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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