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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材料需要哪些,有什么条件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1-01-07 浏览量:0

1、离婚起诉状。当然也可以到法院口头起诉,法院会做相应的记录。


(一)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二)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2)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


3)有关财产分割方面的请求;


(三)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因离婚等情况。


(四)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离婚起诉状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口头到法院起诉的,法院会做记录,需起诉人签字或盖章。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经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有人说:“拿到离婚证书才算离婚,就算有离婚判决书也不行”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因为法院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所以当事人不需要将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换离婚证。


如果想再婚,那么当事人直接带离婚判决书和身份证明去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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