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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容教养能保释?怎么规定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0-10-30 浏览量:0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一、在工读学校执行的情况


  “工读学校的招生对象是十二周岁至十七周岁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不适宜在原校,但又不够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或刑事处罚条件的中学生。”从该规定看,收容教养在工读学校执行显然有抵触。


  二、在收容所执行的情况


  这种办法达到了收容的目的,但教养的力度不大。随着收容审查制度的终结,在收容所执行的情况也一去不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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